共享充电宝在公共区域的“霸屏”现象,确实引发了关于其是否在利用公共资源谋取商业利益、并可能成为公共资源“新负担”的争议。这并非简单的“便民”或“负担”二元对立,而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、管理机制和公共空间治理的复杂问题。
便民价值的现实存在:
解决刚性需求: 智能手机续航焦虑普遍存在,共享充电宝在关键时刻(如出行、紧急事务)提供了重要的应急服务,满足了用户的现实需求,具有不可否认的便利性。
商业模式创新: 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之一,它盘活了闲置资源(电力),创造了就业和税收,推动了相关技术(如物联网支付)的应用。
补充公共服务: 在机场、车站等交通枢纽或大型公共场馆,提供充电服务本身也可以视为提升公共服务体验的一部分。
“新负担”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:
占用稀缺公共空间:
- 物理侵占: 充电宝机柜和线缆占用本已拥挤的人行道、商场通道、电梯口等公共区域,影响行人通行顺畅度和舒适度,尤其在高峰时段或狭窄空间。
- 视觉污染: 密集、样式各异的机柜和闪烁的广告屏破坏了城市/公共空间的整洁美观,形成“视觉垃圾”。
- 挤占公共设施: 可能挤占原本用于休息座椅、信息指示牌、绿化带等真正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设施空间。
侵蚀公共利益,商业优先:
- 公共资源私有化: 企业利用免费的或低成本的公共空间(如市政道路、公共建筑内部通道)投放设备获取商业收益,本质上是将公共资源转化为私人利润,缺乏合理的成本分担或公共补偿机制。
- 缺乏公共协商: 设备投放的位置、密度、样式往往由企业与物业(有时是公共物业)协商决定,缺乏公众参与和透明度,公众作为空间的实际拥有者和使用者,其意见和权益容易被忽视。
- 安全风险隐患: 设备占用消防通道、遮挡消防设施、影响无障碍设施(盲道)通行等安全隐患时有发生,危及公共安全。
管理滞后与责任模糊:
- 监管真空/模糊: 对于公共空间商业设施(尤其是新兴业态)的投放标准、密度上限、占用费标准、安全责任、退出机制等,缺乏清晰、统一、具有强制力的法规或管理细则。
- 主体责任不明确: 设备损坏、维护不及时、押金/扣费纠纷等,用户维权有时困难。当设备造成公共安全事件时(如绊倒行人),责任界定可能不清。
- 恶性竞争与过度投放: 在资本驱动下,企业为抢占点位可能进行恶性竞争,导致同一区域过度投放,加剧空间占用和资源浪费。
定价争议与用户负担:
- 价格攀升与服务缩水: 普遍反映租金持续上涨、充电速度变慢、归还困难(柜机满或故障)等问题频发,用户体验下降,其“便民”属性被削弱,商业逐利属性凸显。
- “伪公共产品”质疑: 当价格高企、体验变差,其提供的服务更像是纯粹的商业行为,而非带有普惠性质的公共便利服务。
如何平衡便民与公共资源负担?
明确公共空间使用规则与成本分担:
- 制定准入标准: 政府或授权机构应明确公共空间投放商业设施的许可条件、技术标准(尺寸、外观、安全性)、投放密度上限等。
- 建立有偿使用机制: 对占用城市道路、公共广场等核心公共空间,应征收合理的公共资源占用费或特许经营费,体现“谁使用、谁付费”原则,费用用于公共空间维护或公益事业。
- 规范合同管理: 公共物业(如地铁、公交场站、公立医院、图书馆)与企业签订的场地协议应公开透明,明确租金标准、公共责任分担等内容。
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监督执法:
- 明确监管主体: 厘清城管、市监、消防、交通、商务等部门的职责边界,建立协同管理机制。
- 严格安全审查: 强制要求设备不得占用消防通道、应急疏散口、无障碍设施等,并定期检查。
- 建立动态评估与退出机制: 对设备的使用率、用户投诉、安全隐患、对公共空间的影响进行定期评估,对不达标或造成严重问题的点位强制清退。
鼓励技术创新与模式优化:
- 推广“嵌入式”或“一体化”设计: 鼓励将充电设备与公共座椅、信息亭、广告牌等公共设施结合,减少独立占地。
- 提升设备效能: 加快充电速度,提高电池容量,减少用户单次使用时间,间接缓解点位压力。
- 探索公益合作模式: 鼓励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下,在特定公益场所(如社区服务中心)提供更优惠或免费的便民充电服务。
保障用户权益与透明度:
- 规范定价与扣费: 加强价格监管,要求明码标价,规范归还流程,明确故障处理责任和赔偿机制。
- 畅通投诉渠道: 建立便捷有效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。
结论:
共享充电宝的“霸屏”现象,是商业资本利用公共空间资源进行扩张的典型表现。其便民价值不容否认,但未经有效规制、过度占用和商业化利用公共空间的行为,确实构成了对公共资源的“新负担”。关键在于找到商业便利与公共利益的平衡点。
通过明确规则、有偿使用、强化监管、技术优化等手段,规范其在公共空间的行为,使其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,能够合理承担占用公共资源的成本,最小化对公共秩序、安全和美观的负面影响,并保障用户权益。只有这样,共享充电宝才能真正成为一种可持续的、负责任的便民服务,而非侵蚀公共福祉的商业负担。公共空间姓“公”,其使用应优先保障公共利益,商业行为必须在此框架内有序进行。